内蒙古包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简章
二O一五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一、报考范围
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工作的会计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报考条件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
二、报考级别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
四、考试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
五、报名方式、时间、地点、手续及费用。
(一)报名方式:自治区直属、各盟市、大兴安岭林管局考区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
(二)网上报名时间:
1、网上注册时间:2015年1月5日——1月19日
2、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月12日——1月20日
(三)现场确认地点:自治区直属考区的现场确认地点设在内蒙古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赛罕区兴安南路145号),各盟市和大兴安岭林管局考区现场确认地点请咨询当地财政局会计科和林管局人事考试中心。
自治区直属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471-4902576,0471-4902578
自治区直属技术指导咨询电话:0471-4902575
(四)报名手续
1、考生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评价网”(kzp.)、“会计行业管理网”(www.)认真阅读公告栏的内容、报名条件、报名流程、考生须知等相关信息,按照报名流程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并自行上传照片(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5kb,白底彩照)。
2、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所需考试大纲和考试辅导用书。(订购后自行到各地考试机构领取)
3、将网上填好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打印出来。
4、携带《2014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附同版一寸纸质照片一张,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证均为原件到报名点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报名回执表,并网上交纳相关费用。
5、报名点确认交费后,完成报名工作。
(五)报考费用
报考初级考生每人需交报名费20元,考务费每科70元。
六、考试形式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无纸化考试。
七、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日期:5月16日至20日(共5天、10个批次)
考试时间及考试课程: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4年12月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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