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辅导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
1、支付结算的定义
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主体包括银行以及单位和个人,其中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2、支付结算的方式
包括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信用卡、信用证。
3、支付结算的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主要在于维护存款人对存款资金的所有权,保证其对资金支配的自主权
(3)银行不垫款原则。
主要在于保护银行资金的所有权和安全
【应用举例】
下列各项中,属于支付结算时应遵循的原则有( )(04)
A. 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B. 谁的钱进谁的账原则
C. 谁的钱由谁支配原则
D. 银行不垫款原则
答案:ABCD
4、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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