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全省会计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财会〔2012〕15号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2012年全省会计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工作安排
(一)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前期准备工作。报名前,各市应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公布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免试条件、网上报名办法和报名时间、报名确认地点和时间及考试相关要求等信息。
(二)报名的具体时间安排。2012年全省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7月11日,报名确认时间由各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整个报名工作须在7月31日前完成。各市在报名期间必须及时做好考生报名信息的备份工作。
(三)严格报名资格审查。各市在组织报名确认时,必须严格按照《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对申请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的人员,其会计类专业必须是《会计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第十条规定的6个专业之一。具体经办人员应严格审查考生考试报名表、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等信息,审查无误后,考生和经办人员必须在报名表上签字确认,以明确责任。
二、考试时间安排
各市应根据本地区报名人数情况,妥善安排上机考试时间,并将时间安排情况报我厅会计处备案,整个考试工作必须于12月15日前完成。
各市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扎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利益,确保2012年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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