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合格证书或全科合格证书的通知
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发布后,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合格证书或全科合格证书,并且考生在成绩查询时,机器已自动赋予其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编号或全科合格证书编号的,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于2月18日至3月18日(周六、日休息)期间到省注协领取专业阶段合格证书或全科合格证书,如本人无法亲自办理,则需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
省注协地址:长春市北安路1080号306室
咨询电话:0431-88544671
吉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二月四日